“阿姨,怎麼回事?什麼案子?”在車上我便迫不及待地問道。能讓沈阿姨這麼風風火火的,一定是個案子。
沈阿姨轉過身子,看了我一眼,又轉了回去:“你得腿怎麼了?”
“怎麼都問我這個?”我暗自咕囔道。
“你說什麼?”
“沒什麼,被一隻小狗咬了!”我擺擺手道。
“怎樣,沒事吧?”
“沒事,去了醫院,我已經讓狗主人賠錢了!”我撇嘴道。
“哦?!”沈阿姨感興趣地揚聲。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不是有規定嗎。”我顯得有些意興闌珊。
沈阿姨聽了卻笑了:“不錯啊,懂得學以致用了!”
我無可奈何地點了下頭,天知道看到騰銘以後我整個人都暈了。
“還有辦案的時候叫我沈律,這樣才比較專業,我第一天不是講了嗎?”沈阿姨,不,沈律突然開口提醒道。
“哦,我知道了,剛纔忘記了,沈律。”我撇撇嘴,真是的,跟媽媽不愧是好友,重原則方面真是跟一個人似的。
沈律見我有些不忿,但也沒說什麼,只是開始述說這次案子的具體情形。
這次的委託人是沈律當年插隊時的房東王伯,問題就出在他家養的蜂上。話說他家把蜜蜂養在後山的蜂箱裏,而他們村的老光棍李大力正巧那日把養的牛栓在離蜂箱不遠的一顆樹上。於是機智蜜蜂見是好玩,就趴在牛身上休息,結果牛一甩牛尾巴就抽死了好幾只蜜蜂。剩下沒死的幾隻蜜蜂就飛回去報信,結果引得成羣結隊的蜜蜂飛來複仇,對着牛一陣亂蟄,結果牛被蜂給蟄死了。
李大力當然不幹,提出要委託李大叔賠他的牛錢,一共五千塊。而李大叔家的蜜蜂也死了不少,損失也挺大的,不同意賠償那麼多。村委會調解了好幾次都不成。那個李大力不知聽了誰說,倔脾氣一上來就將李大叔告上了縣法院。李大叔一家慌了神,想起沈律來,就昨天夜裏專門找來求沈律幫忙。
“原來如此!那個李大叔有什麼好打的,他家的蜂把人家的牛蟄死了,理所當然要賠的呀!”我評價道。
“那人家還要我們律師幹嗎,直接賠錢就好了!”沈阿姨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也許是他想少賠點!”
“他想不賠!”
“啊!”
“那怎麼可能啊?”
“用你自己的腦子想想!”
我聽了只得低頭苦思,那個《民法通則》中關於這方面的好像只有第一百二十七條,其他的司法解釋之類一時間哪記得起。可是第一百二十七條也是對養牛人有利啊!
我對着沈阿姨無奈地搖搖頭,我看這回可懸了。
沈阿姨嘆道:“你再想想!其實就在這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中!”
“阿姨,你玩這麼個玄乎幹嗎,直接告訴我不就好了!”我不甘不願地說道。
“不行,你要自己想!否則怎麼會進步!”眼看沈阿姨又要開始長篇大論,不由得我一陣煩亂,急中生智之下,脫口而出:“受害人有過錯!”
沈阿姨聽了滿意地點點頭:“你看,你不是自己知道嗎!”
我見過關也挺高興,可是又想了一陣,覺得不大對頭,不由辯道:“可是人家把牛栓在那裏有錯!那裏又不是李大叔家的樹!”
“那就要我們去找了!”
“要是沒有呢,我們總不能無理狡三分吧!”我頂討厭的就是爲了贏得官司而不擇手段了。這大概跟我的家庭教育有關,我們家的人都是認爲法律是公正無私的,任何有悖於法律,不符合法理的判決,都是對法律的褻du。一想到我尊敬的沈阿姨可能幹這種事,不由心中老大不高興。
“有的!”沈阿姨倒是自信滿滿。
我有些迷惑了,再看看吧。也許沈阿姨在考驗我呢!可能會學到不少新東西。
車子在山路上顛簸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終於到了寧遠縣的李家村。
一到村頭,下了車,卻見一個很老實巴交的農民伯伯等在村口。
“紅梅,你可來了。我和老婆子都盼你半天了!”農民伯伯一個向前,便握住沈阿姨的手。看來他們真是關係很好。
“李大叔,瞧你說的,我答應了能不來嗎!”沈阿姨說完,又指向身後的我,介紹道:“這是我的助手南宮冰月。冰月,這就是我們這次的委託人李大叔。”
我正要開口叫,卻不知叫什麼,他看上去大概有五六十歲,阿姨又管他叫大叔,那我應該叫什麼,無論從年紀還是輩分講我都應該叫他一聲爺爺,可怎麼也張不了嘴。半響纔有些遲疑地喊道:“李大叔好!叫我冰月就好了!”
李大叔忙又握着我的手一陣客套。我偷眼看了看沈阿姨,沒什麼反應,心底不由有些美滋滋的,好歹現在我和她變成了平輩。
“哎呀,瞧我這腦子,紅梅,冰月快進屋做!”說完便領着我們向他的房子走去。
【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