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因着心裏記着要問四哥的事,從莉莉姐家裏出來看看時間不早我就直接回家了,至於許揚中午說的約會就被我暫時擱淺,雖然電話那頭他似乎很不高興,但是沉浸在第一次辦案的喜悅之中,這些小問題自然被我忽略不計,大不了下回補償他好了。
可惜我滿心的激動卻換來極其令人失望的結局,平時不想看到卻時不時冒出來的四哥今晚居然不在家,不回家喫飯也就算了,了不起我晚點問,我可以等,可他居然居然臨了臨了他居然打了個電話回來說是好友來訪,不亦悅乎,決定跟人家秉燭夜談去了。 搞不好就是女的,乾柴烈火去了,我暗自腹內誹謗,心底很不是不爽,興沖沖的頭上被人潑了一桶冷水,雖然我知道我這是遷怒,但是遷怒怎麼了,有本事咬我啊!
因爲這個搞得我一晚上都興致不高,跟許揚去訴訴苦結果還被取笑一頓,雖然他一定認爲自己沒有取笑我,這一切一切都被我歸咎於四哥的好友身上,都是她的錯!
第二天本來還想再接再厲的,結果齊澈一個電話打來直接讓我的計劃化爲烏有,因爲王彬告電信局一案正式開庭了,讓我一起跟去。 爲此我又不得不取消去堵四哥的計劃,只得乖乖地打車去法院,不過心底也是很高興的,總算王大勇父子可以討回一部分的公道。
至於會不會輸,怎麼可能。 我們師生三人組全力出擊,攻擊一艘破船還會輸,說出去不用混了。
法院門口,齊澈和蕭風已經等在一邊,而王大勇拉着王彬,很是感激地看着我,王彬依然睜着一雙沒有光亮的眼睛。
不由得心底一酸,滿懷澀意地笑笑。
“行了。 這下全到齊了,我們進去吧。 ”齊澈看看錶說道
我們點頭,跟進,王大勇似乎很茫然,我指指齊澈說道:“跟着齊律師就行。 ”
“冰月。 ”不知不覺中我和齊澈居然變成並肩前行,齊澈突然喚道。
“怎麼了?”我不解。
“昨天我在酒吧看見許揚了。 ”齊澈莫名地說道。
“那又怎樣?”泡吧本來就是他地發泄壓力的興趣之一,只要不出格我纔不管呢。 但是齊澈突然這樣。 難道他做了什麼對不起我的事?!剎那間我的眼神銳利起來,定定地看向齊澈。
“你別看我,許揚只是喝悶酒而已。 到底怎麼了,他約你你都不去?”齊澈說道。
“我有事啊,一次爽約又不會怎樣!”我聽後有些內疚也有些心疼,但是嘴裏還是很強硬的。
“你也不想想今天他去哪了?”齊澈嘆道,很是恨鐵不成鋼。
去哪?去哪?!!我皺眉想到,突然靈光一閃。 然後是無限的後悔,驚呼道:“天啊,今天他去成都出差半月!”難怪,難怪,他上飛機都不跟我說一聲,原來是生氣了!我怎麼辦。 我怎麼辦,我怎麼辦?!頓時五臟六腑都彷彿焚燒起來。
“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了吧。 ”齊澈幫着許揚抱怨道。
我現在恨不得錘死自己,可憐兮兮地看着齊澈。
“打個電話道歉一下,許揚不是小心眼的人。 ”齊澈嘆了口氣,無奈地說道。
“哦!”我恍然大悟,急急地拿出手機準備打,誰知齊澈卻按下手機。
我不解又有些憤怒地看向他,幹嘛打擾我地道歉大業啊,不是還沒開庭麼!
“小姐,現在他還在飛機上。 ”齊澈幾乎要被我的遲鈍弄得吐血。
“啊!”放下手機。 很是沮喪。
“好了。 這個官司打完以後再打,現在工作要緊!”齊澈很蒼白地安慰道。
我不滿地看向他。 不是你女朋友鬧彆扭,你說得倒輕巧,飽漢不知餓漢飢。 但也只能如此,而且我不能影響到這個官司,對我來說是一個官司,而對他們父子而言卻是希望。 深吸了幾口氣,打起精神,昂首走進法庭,雖然我心底嘔得要死。
官司打得很順利,不知道是不是我上回地發飆起作用了,還是大樹將倒及早脫身爲由,電信局如同一隻脫了毛和爪子的貓,奄奄一息地攤在被告席上,而列入共同被告人的揚天集團下屬的公司更是大氣都不敢出,對方兩個律師就是設定好的機器娃娃,只會說是不是,同意不同意。
這算什麼,消極抗議,雖然很順利,但是心底卻是窩火,這算什麼,一點意思都沒有,但是王大勇的表情卻很激動也很欣慰。
最後一系列程序下來,基本上我們就可以肯定這場官司除非出現不可抗力就算贏定了。 王大勇看我們三個滿不在乎的結果地樣子,也昂首挺胸起來。
大概這個案子受關注比較多,沒多久就宣判了,其實案子一般很少當庭宣判的。
全體起立,然後開始當庭宣判,我和蕭風有點東張西望,而王大勇雖然聽不懂,卻聽得異常認真,而對面的被告席上一片死寂,彷彿大勢已去。
B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以上事實和證據認爲:原告因電話計費器爆炸致雙眼受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被告電信局和精倫公司未能提供本案爆炸事故是由原告使用不當或者其它過錯行爲造成的證據,可認定原告無過錯。 兩被告所提供的證據也能證明其生產、銷售的產品不存在缺陷,因此也沒有過錯。 王彬在使用電話計費器過程中也無過錯。 但因電話計費器及電源轉換器發生爆炸致原告雙眼受到損害的事實存在,各方應按公平原則分擔民事責任。 原告提出賠償殘疾用具費的主張未提供醫院證明,提出賠償今後醫療費地主張無據證實,提出賠償律師代理費的主張不屬賠償範圍,該三項請求不予支持﹔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因王彬年小雙眼傷殘,對生活、學習及社交等方面帶來不便,給其心靈留下創傷,爲此,在精神上應予慰藉,但提出300000元的賠償額過高,應降爲50000元。 以上賠償款合計人民幣135807.04元,其中原告法定代理人承擔45269.01元,兩被告承擔90538.03元。
B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判決:
(1)被告精倫電子有限公司、電信局應各賠償原告周妙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殘疾生活補助費、交通費、鑑定費、精神賠償費人民幣43269元(該款已扣除已支付的各2000元),此款定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2)駁回原告王彬地其它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4226.14元,由三方各負擔1408.70元。
雖然不是很理想,也差強人意了,我和齊澈、蕭風對了一個滿意的眼神。 王大勇卻一把拉住我,急急問道:“南宮小姐,這算什麼意思,我們贏了沒?”
看他緊張又急促的樣子,我笑着安慰道:“我們贏了,他們賠錢了,有十三萬多呢!”
“我們贏了,我們贏了!!”王大勇失神地喃喃道,然後一把抱住一旁的兒子,兩道眼淚直直地流了下去,嚎哭一聲,“兒啊,我們終於可以治眼睛了!”
此情此景在場的人都有些紅了眼眶,那兩被告看情形不對兩忙灰溜溜地溜走了。
我覺得眼眶酸澀不已,眼淚也這麼怔怔地下來。
[又回到上海繼續輔導班,但是我今天去問了它的網絡要到下週才能搞好,那我只能在每兩天來網吧更一次,分量我儘量地足,請大家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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